
根据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9号)的有关规定,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,为保证审核质量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,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,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,并有具体事例、内容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,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,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,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,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。
任何借公示之名,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,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。
附件:2014年第八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2014年8月29日